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主题服务 > 专题专栏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新闻报道

南山:对违法处置建筑废弃物企业处10万元罚款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查暗访过程中发现,南山电子科技园项目施工单位违反联单管理制度,擅自将装修废弃物交由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中转站进行处置。对此,南山区高度重视,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对违法企业处10万元罚款。

  经核查,涉事项目为“中国电子长城科技园地块城市更新单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简称南山电子科技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月22日至6月26日期间,该项目拆除工程分包单位“深圳市品泽建设有限公司”擅自组织车辆将该项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外运排放。7月13日,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约谈中建二局华南分局主要负责人、中建二局在南山区有参建项目的驻深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南山电子科技园项目非法倾倒案件有关情况。

  目前,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已于8月2日向实际违法主体“深圳市品泽建设有限公司”下发处罚决定书,对其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废弃物的行为处10万元罚款。深圳市品泽建设有限公司已于8月6日缴纳10万元罚款。

  接下来,南山区将研究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体系强化的措施,并结合辖区建筑废弃物排放量情况,足量布局综合利用设施。同时严格落实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和排放核准制度,加强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监管工作。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