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环办〔2020〕193号)的要求,现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宝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开,详见附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