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环办〔2020〕193号)的要求,现对《龙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龙岗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公开,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龙岗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龙岗区大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深环龙通〔2020〕46号)
附件2.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深环龙办〔2020〕40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