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要求,我局组织对相关企业开展了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形成评价结果:24家参评企业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776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良好企业(蓝牌),39家企业被评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2家企业被评为环保不良企业(红牌)。
现将《深圳市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有关企业改善环境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及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已实施有效整改的,按照深环规〔2020〕4号文有关要求,在扣分指标不予修复期期满之后,通过评价管理系统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修复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深圳市2022年第一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