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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结果的公示

  根据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等五厅局《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和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947号)规定,我局经复核,同意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和深圳市联丰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予以修复。现将深圳市2020年4月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25日至6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联系邮箱为:szwgc@meeb.sz.gov.cn。

  附件:1.深圳市2020年4月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

  2.深圳市2020年4月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修复结果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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