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深环办〔2020〕193号)要求,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现对南山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第四批)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在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日期、监测项目名称、监测项目浓度、排放标准限值、评价结论等,详见附件。
附件:南山区2023年第四批次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公示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