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生态环境部《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名录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等六类,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