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大力推进信息化新技术与传统生态环境执法方式融合,打造生态环境“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提升在线监管力度,加强线上监管和线下执法联动,高效精准打击在线监测等环境违法行为,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前,宝安区已安装414套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实现了“过程+结果”双重监管机制,对排污单位进行24小时无间隙远程监控。近期,宝安管理局通过在线监测监管平台,溯源执法查获多宗污染源在线监测违法案件。
一、依法查处在线监测设备探头套管违法行为
案例一: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平台数据研判,发现某公司pH在线数据波动幅度与实际排放规律明显不符,立即启动溯源执法,发现该公司委托的自动监控设施管理运营单位在设备运维过程中,将一个装有液体的小塑胶瓶套在总排口pH在线监测探头上,导致pH在线监测设备监测的水样为塑胶瓶内液体,无法正常监测到巴歇尔槽内的水样。该管理运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宝安管理局已依法处罚。
二、依法查处在线运维台账不规范、造假等违法行为
案例二: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发现某公司在线数据异常频发、现场情况存疑,其水污染源自动检测设备校验记录表记载不全,其中COD设备实际水样比对试验中未进行人工采样,但仪器值为37.6mg/L,无相对误差结果,比对结果显示正常。该公司运维台账不规范等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宝安管理局已依法处罚。
三、依法查处运维不规范、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案例三: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平台统计出某公司在线数据异常率居高不下,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运维的在线设备中,总磷分析仪、pH值计读数与数据采集器显示的数值不一致,且数据采集器上总磷和pH值显示的数据为不正常数据。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委托的运维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立案调查。
案例四: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测平台发现某公司数据异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VOC在线监测设备进气管路脱落,致使分析仪正常运行测量的为站房内空气而非排口排放的废气,同时在线设备探头进样管路堵塞。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依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委托的运维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依法立案调查。
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智慧监管建设,在加快推进系统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非现场执法全过程智能管控,严厉打击污染源在线监测违法行为,并开展信息化应用培训,做到全员懂查看、懂分析、懂使用,实现执法科技化、管理自主化、服务智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