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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及监管执法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的有关要求,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和监管执法,执法支队4月17日上午在203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应对气候变化处、南山管理局、盐田管理局、宝安管理局、龙岗管理局、智控中心、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及全市各大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管理负责人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罗培庆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和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19〕64号)、《关于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19〕940号)等文件精神。会议还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运行要求》等规章、规定进行了解读。会上,执法支队就电子督办平台上线以来出现的各种工况和异常情况标记问题向各责任单位交办了问题清单,要求各垃圾焚烧发电厂落实整改,各属地管理局要加强督办核实。

  最后,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罗培庆同志强调,各单位要充分提高认识,转变思想,切实重视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和监管执法;各垃圾焚烧发电厂要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按时限要求完成“装、树、联”工作;支队和各管理局要加强电子督办件核实、反馈工作,确保不拖后腿、不亮红灯;各管理局要从严监管,注重自动监测数据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确保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废气排放稳定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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