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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举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操作指引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按照全市2020年执法大练兵培训计划和市生态环境局普法宣传工作安排,2020年12月1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伍明同志组织举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操作指引培训班”。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各管理局执法业务骨干14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由执法规程和六项操作指引组成,专家先对执法工作规程的范围、制定依据、工作程序法定办理时限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随后,专家就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出口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碳排放等六项操作指引的环境执法检查流程和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伍明同志指出,此次培训授课内容契合我市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后的新增执法事项,更加深入地分析了环境执法一般性规程以及六项操作指引的流程、标准等多方面内容,为实际执法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指引。各单位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学以致用,把规范执法检查操作融合在日常执法当中。

  本次培训通过理论授课和案例解析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对实际执法中的具体操作问题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解答。执法人员在培训中积极与专家互动,反响热烈,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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