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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编制试点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自今年2月28日开始实施,深圳市纳入2022年披露名单的企业共有929家。为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指导企业规范编制信息披露报告,总结编制工作经验,解决编制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疑难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先行先试,遴选不同类型的典型企业11家,率先试点2021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编制工作,探索符合深圳特色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编制方式。5月11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召开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编制试点工作座谈会,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深圳华特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的背景,解读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点,以及深圳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思路,要求参与试点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临时报告的编制。与会企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表示将积极配合试点工作,力争按时编制完成高质量的披露报告。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圳将不折不扣认真落实,披露内容方面考虑增加“邻避问题处理情况、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两个章节,让公众更加全面了解企业的环境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尽快推出年度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模板,细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规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助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年报编制建设试点,力争与各企业共同打造一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示范案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深圳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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