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以下简称“坪山管理局”)接到群众提供线索称,有人在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石夹路某仓库内收储危险废物。接报后,坪山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精干力量到现场核查。经核查,仓库内存放有数袋废弃电路板和塑胶元器件,过磅称重后共计1.6吨,其中废弃电路板0.6吨,所属人为废品收购人段某某,该仓库为其个人收运废品的存储仓库。经专家鉴定,该批物品属于“HW49其他废物”中“900-045-49废电路板(包括已拆除或未拆除元器件的废弃电路板)”类,具备“毒性”危险特性,属于危险废物,坪山管理局立即对现场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并开展侦查工作。
经调查,段某某个人未办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许可证,涉嫌无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经营活动,2022年8月19日,坪山管理局依法对该行为作出处罚告知,拟处罚款14万元。同时,为加强执法与司法有效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合力,坪山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将此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坪山分局依法对段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非法收运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坪山管理局执法人员指出,废弃电路板经常会被误认为一般固体废物被废品收购站回收,但是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电路板属于危险废物。废品收购站具有经营规模小、数量多,难以管理等特点,从业人员往往不具备危险废物辨别能力,收购废品过程中对各类废物不加分辨,从而产生非法收运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给辖区生态环境安全造成巨大风险隐患。废品收购从业人员应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学习,切实做到守法合规经营,杜绝私自回收危险废物。
坪山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坪山管理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强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一是用心用情做好指导帮扶,通过走访谈话、“线上+线下”指导帮扶等方式,大力教育引导辖区内废品收购站、汽修厂和小加工企业等落实好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二是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抓好执法监管,通过深化“利剑六号”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固体废物(危废)产生和处置监管,压实固体废物(危废)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转移、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