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光明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光明区文化艺术中心露天广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发放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册等材料,并结合执法经历生动地“以案释法”。同时,法律顾问现场助力答疑,热情地回应市民朋友们的困惑与疑问,提升了普法活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本次活动累计覆盖928人次,市民朋友们纷纷驻足翻看宣传材料,认真了解学习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环保意识。
下一步,光明管理局将持续强化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开展“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普法宣传活动,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进行宣传,增强宣传的趣味性、渗透力,拓宽普及面,提升宣传质量和宣传效果,继续营造“学法无止境”的学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