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和提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生效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新处罚办法》)的理解,提升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类案件效能,7月7日下午,罗湖管理局特邀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法律专家开展专题培训。罗湖管理局执法人员及法制人员合计5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专家从《新处罚办法》的修订背景、新增的亮点及变化、难点讨论等角度详细全面的解读了《新处罚办法》的历史沿革、重点法条的应用,从执法角度给了学员很多指导与启示。
培训结束设置了笔试环节,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现场参会人员检验学习效果。参会的执法人员表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保护中重要的保障性工作,是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专业队伍。罗湖管理局把加强宣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和法制人员业务素养和能力水平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结合《新处罚办法》出台实施,给大家做好宣贯解读工作,有助于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下一步,罗湖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普法责任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助力执法人员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