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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四批)

  8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信访举报案件5宗,其中福田区1宗,深汕合作区1宗,市直部门3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水2宗,大气2宗,噪声2宗,土壤2宗,其他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4批23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宝安区4宗,深汕合作区3宗,南山区2宗,福田区1宗,罗湖区1宗,龙华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10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11宗,大气6宗,生态5宗,土壤4宗,水3宗,其他2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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