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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六批)

  9月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六批信访举报案件9宗,其中龙岗区3宗,龙华区2宗,福田区1宗,市直部门3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5宗,大气5宗,水1宗,土壤1宗,其他2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6批38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龙岗区5宗,深汕合作区5宗,宝安区4宗,南山区3宗,福田区2宗,罗湖区1宗,龙华区3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14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19宗,大气12宗,水7宗,生态6宗,土壤6宗,其他5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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