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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七批)

  9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信访举报案件9宗(标“*”重点案件1宗),其中宝安区2宗,龙岗区2宗,福田区1宗,龙华区1宗,深汕合作区1宗,市直部门2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3宗,其他3宗,噪声2宗,土壤2宗,水1宗,生态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7批47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3宗),其中龙岗区7宗,宝安区6宗,深汕合作区6宗,龙华区4宗,福田区3宗,南山区3宗,罗湖区1宗,坪山区1宗,市直部门16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21宗,大气15宗,水8宗,土壤8宗,其他8宗,生态7宗。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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