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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十二批)

  9月1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举报案件10宗(标“*”重点案件2宗),其中宝安区5宗,福田区2宗,南山区1宗,龙岗区1宗,市直部门1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6个,噪声3个,其他3个。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22批218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15宗),其中宝安区41宗,龙岗区29宗,龙华区24宗,南山区17宗,罗湖区15宗,福田区13宗,深汕合作区9宗,坪山区4宗,光明区3宗,大鹏新区2宗,盐田区1宗,市直部门60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94个,噪声70个,水43个,土壤31个,生态13个,辐射6个,海洋6个,其他46个。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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