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市重点排污企业的环保信用与分类管理,引导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推进重污染企业减排和优化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和《2015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全市1179家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环保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其中,被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17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848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141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56家,不参评(含搬迁、关停)39家。1179家参评企业中,有79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由省环境保护厅评定,尚未公布评定结果。
附件: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2017年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