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谭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资源回收与再利用行业开展碳减排核算试点的提案》(第20210424号)收悉。对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市商务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会办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详见附件。
此函。
附件:1.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20210424号提案的答复函
2.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20210424号提案工作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张艺玮,电话:2391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