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的规定程序,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第一批)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北环路多丽工业区科技楼201—203房,邮编:518000,联系电话:0755-83199636,传真:0755-8139938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任资格。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