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深环〔2025〕204号),我局组织实施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7日16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申请状态为“待终审”的车辆为4333辆。初步测算,“待终审”车辆涉及补贴资金达到补贴资金总额的85.7%。
目前,补贴资金预算临近申请完毕,自2025年11月10日24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不再受理申请。按照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根据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贴发放以审核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