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指导各单位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我委制定了《深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及现场检查技术指引》、《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异常预警及分类响应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上述“指引”和“规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