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企业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2年第三季度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