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粤环〔2011〕37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44家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重点企业(第一批)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布,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请各企业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持续保护和改善环境。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自动滚入2019年度审核名单,重新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附件:2018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第一批)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