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现公布第一批验收结果,详见附件。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的企业,应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挖掘减污增效潜力,稳步推进持续性清洁生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审核的企业,将自动列入下一批审核名单继续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各监管单位要加大力度督促、指导企业如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对于进展滞后或逾期未验收的,要督促企业加快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限期完成审核验收;对于关停搬迁等不具备验收条件的,要核实企业实际情况,拟关停搬迁的要掌握关停搬迁时限,确已关停搬迁的申请免除审核义务;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验收的,要督促企业完善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制定工作推进计划,结合政策要求加快完成审核验收;对于拒不开展清洁生产的,要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于2025年12月底前将有关处理结果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第一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