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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25R/2022-0080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2-05-25
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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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和决策水平,我局拟征集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加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提高海洋生态环境管理和决策水平,我局拟征集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均可报名。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合格,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环境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无通报批评、行政或刑事处罚记录。

  (二)熟悉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深入了解国内外相关领域最新理论和技术动态,熟悉掌握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导则、技术规范,了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程序。

  (三)从事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岸带保护利用、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陆海协同发展等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除外)。

  (五)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统一管理。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为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提供指导服务。

  (二)积极参与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项目咨询及评审工作。一旦确认受邀参加评审,不得缺席,不得函审,不得请表述不当,全称应为“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应为“人大”。

  (三)应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应依据充分,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四)受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或邀请,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海洋污染物防治、海洋生态环境综合管理等相关重要课题研讨及业务培训。

  四、征集程序

  (一)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填写《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登记表》(附件1),并在《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上签字,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于2022年6月1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rc@meeb.sz.gov.cn。

  (二)我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按照相关规定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

  五、注意事项

  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增补和调整。对违反承诺的专家,将终止其专家资格,解聘调整出库。对调整出库的专家原则上不再聘用,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2.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5日

  (联系人:金亮,电话:0755-23911981)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登记表.docx

2.附件2:深圳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docx